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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住房组合贷款

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出台
1998-06-2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天津6月23日电为方便居民购买房屋,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近日决定:天津市居民个人在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时,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加商业性贷款的住房组合贷款。

据了解,今年以来,天津居民的购房热情不断提高,主动到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房者与日俱增。但由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受到多种条件限制,购房者往往不能筹集到足额的购房款。推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后,购房者可同时申请公积金与商业贷款,获得足额款项。如某购房者需要借贷10万元买房,而只能获得3万元公积金贷款时,剩下的7万元就可以通过商业性贷款筹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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